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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20年深圳市高级家庭医生胜任力第二阶段评估结果和开展第三阶段评估的通知

信息来源:深圳市卫生健康能力建设和继续教育中心 信息提供日期:2020-11-16

各区(新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各医疗卫生机构:

  根据《关于开展2020年深圳市高级家庭医生胜任力评估的通知》(深能教〔2020〕61号)的安排,现将第二阶段评估结果与第三阶段评估事项通知如下:

  一、第二阶段评估结果

  第二阶段评估合格人员共33人,为附件1表格中序号1-33的考生。

  二、第三阶段评估对象

  可进入第三阶段评估对象人数共35人。分别为本次第二阶段评估合格的33人与2019年深圳市高级家庭医生胜任力第二阶段评估合格的2人。

  三、第三阶段评估指标

  基于家庭医生实际工作状况的综合评估,包括家庭医生签约、全科诊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满意度、个人述职等指标。(详见附件2)

  四、资料报送

  请第三阶段评估对象所在单位出具并报送被评估者实际工作状况证明等材料。具体清单如下:

  (一)实际工作状况证明。

  请被评估者所在单位参考附件3所示的模板如实填写。

  (二)签约服务对象与同事信息表。

  请被评估者所在单位按附件4所示的模板汇总签约服务对象信息和同事信息,以EXCEL格式汇总。签约服务对象至少100名,至少包含10名高血压患者与10名糖尿病患者信息。

  (三)个人述职报告。

  请被评估者按附件5的提纲撰写。

  五、第三阶段评估缴费

  请个人报名的考生于2020年11月18日17:00点前扫描附件6中“个人报名参加第三阶段评估缴费二维码”进行缴费。个人报名的考生需进行缴费后,方可进入第三阶段的评估。

  六、有关事项

  请单位或个人于11月18日下午17:00前,将上述三类材料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扫描成PDF格式的文档,并以压缩文件(文件名以“评估者姓名.ZIP”命名)的形式发至市卫健能教中心全科医学培训部邮箱(qkjy@wjw.sz.gov.cn)。

  特此通知。

深圳市卫生健康能力建设和继续教育中心

2020年11月13日

  (联系人:许老师;联系电话:22969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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