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卫计卫管〔2015〕29号
各区卫生计生局,各新区公共事业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卫生监督局:
根据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等18部门《关于开展2015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食安办〔2015〕5号)、《市食安办关于开展深圳市2015 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深食安办〔2015〕36 号)要求,依据我委相关职责组织开展全市卫生计生系统2015年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现就具体事项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尚德守法 全面提升食品安全法治化水平。
二、活动时间
2015年6月16日至7月2日。
三、活动内容
(一)举办“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市民开放日”活动。
邀请市民群众走进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以下简称市疾控中心)食品安全检测实验室,零距离接触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工作内容,了解市卫生计生委在食品安全方面的主要职能及成效,参观预防食品安全事故、食源性疾病的专题展览等。活动将通过市疾控中心官方网站等进行全程图文直播。
主办单位:市疾控中心。
(二)举办食品安全专家微访谈。
以市卫生计生委官方微博为平台,开展一次以食品安全风险宣教为主题的微访谈。提前在“@健康深圳”上发布活动预告,让更多有需求、感兴趣的市民群众有机会通过微博参与,与专家进行在线互动交流。
主办单位:市疾控中心。
(三)面向市民讲授食品安全公开课。
一是针对进入夏季食物中毒容易多发的情况,派出专业人员主动到社区、进企业,向社区居民、企业员工宣教预防食品安全事故、食源性疾病、餐饮具集中消毒等知识,强化食品安全意识,增强自我防护能力;二是筹办《舌尖上的安全-食品安全与卫生》公开课,在面向市民讲授的同时,通过公众微信号和微博等新媒体传播方式,同步直播课程内容,进一步扩大传播覆盖面,让更多公众受益。
主办单位:市疾控中心,协办单位:市卫生监督局、各区(新区)疾控中心。
(四)发挥传统媒体的宣教主导作用。
继续发挥传统媒体在食品安全宣教上的主导作用,在深圳主流报刊、广播电台等媒体上专题宣讲如何认识和预防食品安全风险、介绍食品安全标准等食品安全知识;编印食品安全知识宣教小册子,在活动现场予以派发,让市民群众把食品安全知识带回家,让食品安全知识和健康的卫生习惯在广大市民群众的家庭里生根结果。
主办单位:市疾控中心,协办单位:市卫生监督局、各区(新区)疾控中心。
四、工作要求
(一)市卫生计生委负责宣传周活动的组织和督导,市疾控中心负责宣传周活动的承办和具体实施,市卫生监督局协办。市卫生监督局在活动结束后及时总结本单位工作情况(含活动情况统计表,格式见附件2)报我委卫管处(邮箱:szswjwwgc@163.com)。
(二)各区卫生计生局、新区公共事业局结合本区实际,组织辖区疾控中心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配合市疾控中心统筹组织,各区疾控中心在活动结束后及时总结本辖区活动开展情况(含活动情况统计表,格式见附件2)报市疾控中心。
(三)市疾控中心汇总、总结全市疾控机构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开展情况(含活动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于2015年7月3日前报我委卫管处(邮箱:szswjwwgc@163.com)。
(联系人:周宜,联系电话:25600379)
市卫生计生委
2015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