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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计生委: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0号),为进一步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促进大型医用设备科学配置和合理使用,经国务院批准,现发布《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管理目录(2018年)》,请遵照执行。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8年3月29日
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管理目录(2018年).docx
《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管理目录(2018年)》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