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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深圳市医疗机构对陪护人员的管理,规范陪护行为,保障医疗安全,维护医疗机构正常秩序,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等有关规定,我委制定了《深圳市医疗机构陪护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市卫生计生委
2017年9月7日
深圳市医疗机构陪护人员管理办法(试行).doc
市卫生计生委关于《深圳市医疗机构陪护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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