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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7号晚,深圳市控烟办组织的多部门联合控烟督查组奔赴大鹏,展开全城第十次突击督查行动,目标是酒吧、KTV、洗浴中心等娱乐休闲场所。在一所KTV,大家遇到了一幕幕“自作聪明”的表演……
“我是纳税人!”
晚上8时45分
金翅商务会所KTV
在一楼的VIP房内,有七名男子正在推杯换盏,其中2人正在吸烟,被督查人员抓个正着。
就在执法人员宣读处罚依据时,其中的一名黑衣男子借口去上洗手间,实则想从KTV的后门溜走,这一切,督查人员早有防范,一下子就把他抓住领了回来。
事还没完……
在接受宣教时,两人不断地叫嚷:
“我们是纳税人,我们是XX企业员工!”
他们的一位朋友则在旁边大喊:“这是杀人还是放火了?”
(等到杀人放火就晚了)
在处罚时,其中一哥们还很够义气,一人做事一人当的样子,“只有我抽了烟,他们都没抽,要罚就罚我!”
(可是所有人都看到你们2个在抽烟啊!是2个!)
还是他们旁边一位朋友比较清醒:“几位朋友刚从山西过来,喝的多了一时开心,也没注意到房间里的禁烟标识,有吸烟习惯的两人也就点起了烟。”
最终,吸烟的两人各被处以50元的处罚,KTV也受到严重警告一次。
“你没看电视吗?”
晚上8时
“张老足底”
控烟联合督查组在大鹏公安分局集结后,首先来到了位于振兴路的“张老足底”,发现场所的前台及走廊上都张贴着标准的禁烟标识,但依然有股熟悉的烟味充斥在场所内。
在检查包房时,发现房间完全没有禁烟标识。在210房,一名男子正在吸烟,看到执法人员推门而进,男子的同伴立即就反应过来,“查吸烟的?”而看到吸烟男子还一脸茫然,同伴还大声嘲笑说:“你没看电视吗?!”
与此同时,另一队伍在213房也发现一名男子现场吸烟,2人双双被罚50元。
回答第一位“纳税人”的疑问
为什么抓你?
元旦起深圳娱乐休闲场所已全面禁烟!
深圳自2014年3月1日实施《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对室内公共场所控烟。
从2017年1月1日起,原本“限制吸烟”的娱乐休闲场也结束了过渡期,转为“禁止吸烟”,包括两类:
酒吧、歌舞厅等歌舞娱乐场所
茶艺馆、按摩、洗浴(含桑拿、水疗、水会、足浴)等休闲服务场所
至此,深圳室内的公共区域已全面禁烟,违法吸烟者将被罚50-500元,而控烟不力的场所管理者也要受到处罚。
出动PM2.5“神器”
吸烟的房间都“重度污染”
与之前9个区的督查不同,当晚控烟督查组在大鹏还出动了“神器”——PM2.5检测仪。
检测发现,在金翅商务会所KTV和“张老足底”两处有人吸烟的房间内,PM2.5的数值分别达到253μg/m3、302μg/m3。
都属于重度污染级别!
深圳市控烟协会副会长庄润森强调,即使客人吸烟无所谓,但同样在房间里的工作人员却要陪着“吸二手烟”,这种害己害人的事,必须禁止!
下一步要加大对娱乐休闲场所的监管力度和执法力度,切实地贯彻深圳市《控烟条例》,使控烟意识更加深入人心。——深圳市公安局大鹏分局治安大队警官 卞新辉
十区督查结束
至今,从3月5日启动的深圳十区多部门联合控烟督查行动终于告一段落,共处罚52位违法吸烟的市民,25家娱乐休闲服务场所遭严重警告一次。
详细战绩如下:
福田区:罚2人警告4场所
罗湖区:罚2人警告2场所
南山区:罚5人警告2场所
盐田区:罚5人警告2场所
宝安区:罚8人警告3场所
龙岗区:罚10人警告2场所
光明新区:罚5人警告3场所
坪山区:罚2人警告2场所
龙华区:罚9人警告3场所
大鹏新区:罚4人警告2场所
然而事还没完……
你以为这10次行动之后,就可以安心在娱乐休闲场所吸烟了?
太天真了!
从2017年5月1日起,公安机关将对娱乐休闲场所进行常规执法检查,定期开展控烟执法行动。
自从2014年3月8日开出史上第一张控烟罚单,深圳的控烟执法力度一直持续不断。
深圳已经建立了包含22个部门的深圳市控烟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分管副市长任召集人,市公安局、城管局、交通运输委、卫生监督局、文体旅游局、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广深铁路、深圳机场等8家执法单位各司其职,将执法工作常态化。
截至2017年1月31日,全市累计出动执法人员478626人次,劝导吸烟人员376434人次,处罚41281人次,对个人罚款2067150元,检查各类场所242521处,出具监督意见书17129份,对3610处场所给予警告行政处罚,对违法场所罚款处罚8宗,共计场所罚款210000元。
想要身体健康,想要钱包“袋袋平安”,劝君还是早日戒烟吧!最起码要做到去合法的吸烟区、在不危害他人的情况下吸烟。
资料来源:深圳市控烟办
摄影:南方日报 朱洪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