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毫不放松抓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坚持“外严防输入、内严防扩散”总体防控策略,坚持常态化精准防控和局部应急处置有机结合,强化聚集性疫情应急处置培训和演练,继续提升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精准管控、有效救治能力,严防社区传播、多代传播、医院感染发生。健全人、物、环境多渠道监测体系,扩大监测哨点,完善多点触发预警机制。坚持疫情每日研判制度,加强风险评估分析,抓好变异病毒株监测。加强重点人群重点场所风险管控,严格落实入境人员、国内中高风险来深人员隔离医学观察、健康管理、核酸检测措施,对重点场所和重点行业从业人员开展定期核酸检测。坚持院感防控分层分级督查制度,督促医疗机构严格落实测温、扫码、预检分诊制度、住院病人核酸检测等院感防控措施。全面规范发热门诊接诊、可疑病例隔离留观和转运、实验室检测、信息报告、流调溯源、核酸筛查、信息发布等流程。规范有序推进新冠病毒疫苗紧急使用和上市后接种,严格落实新冠病毒疫苗全流程管理制度,周密做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处置。
(二)完善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修订深圳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专项应急预案,健全应急专家委员会和专项工作专家组。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场所设置规划,明确软硬件配置标准和要求。建立流行病学调查员管理制度,加强流行病学人员队伍建设。实施加强公共卫生应急能力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全面提升实验室检测、流行病学调查、医疗救治、应急保障能力。建立国家机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培训制度,将公共卫生应急知识教育和技能培训纳入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继续教育课程。制订公共卫生应急知识宣传教育计划,建设公众教育培训基地,开展公共卫生安全守则宣传。
(三)提升公共卫生服务水平。推进疾病预防控制体制机制改革,完善财政补助机制、绩效考核和薪酬分配等运行机制,落实“两个允许”政策,积极探索科研创新和规范的社会化服务机制。完成市疾控中心实验室提质改造,加强区疾控中心标准化建设。建立公共卫生首席专家制度,推进公共卫生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公共卫生人才研修项目。落实医疗机构公共卫生职责清单,创新医防协同机制。开展第三轮儿童青少年免费近视筛查,为全市10-17岁在校学生实施免费脊柱侧弯筛查。深入开展职业健康保护行动项目,建立职业人群健康状况及健康素养监测体系。深入开展全国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发现报告和管理服务。
(四)完善重大疾病防治体系。完善以慢性病为重点的重大疾病防治体系,编制工作指南、技术规范和质量控制标准,建设重大疾病专病数据库。推动重大疾病医防融合发展,构建疾病筛查、临床诊疗、健康管理、效果评价的闭环管理体系,贯通“预防保健-临床诊疗-康复护理-健康管理”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链条。推动15个重大疾病防治中心完善用药目录及指南,加强慢性病用药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