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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公开征集2021年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的通知

信息来源: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信息提供日期:2021-01-20 17:01 【字体: 视力保护色:

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构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先进标准体系,有序做好卫生健康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根据《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1年深圳市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征集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公开征集2021年卫生健康领域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符合《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地方标准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下列项目范围,均可提出制修订项目建议:

  (一)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 学校卫生、消毒卫生、食品安全与营养卫生及健康促进与教育等 公共卫生领域的卫生健康技术和管理要求;

  (二)传染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及其他与疾病预防控制有 关的卫生健康技术和管理要求;

  (三)与医疗机构及采供血机构相关的技术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

  (四)卫生健康信息技术和管理要求;

  (五)与卫生健康技术要求相配套的检测检验方法和评价方法;

  (六)计划生育相关的技术和管理要求;

  (七)卫生健康人才培养和能力评价相关的管理要求;

  (八)与安宁疗护、舒缓医疗、心理卫生等有关的医学人文技术和管理要求;

  (九)其他与保护公众身体及心理健康和生命安全相关的卫生健康技术和管理要求。

  二、申报条件

  (一)与本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联系紧密,属于政府职责范围内的公益类标准,属于全市范围内普遍适用的技术要求;

  (二)没有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或已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但计划制定严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地方标准;

  (三)标准化对象、目标明确,项目能够在立项后2023年12月底前完成批准发布工作。

  三、申报流程

  (一)申报单位从实际工作需要出发,提出2021年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建议,并填写《2021年深圳市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建议书》(附件1)、《深圳市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汇总表》(附件2)。

  (二)请于3月1日下午下班前,将填写好的附件1、附件2报送至指定邮箱(盖章扫描形成PDF文件,附电子文档,发送至chenhaopeng@wjw.sz.gov.cn)。逾期未反馈的,将视为无制修订计划项目建议。我委将组织专家审核确定,并向市市场监督局报送2021年卫生健康领域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建议。

市卫生健康委

2021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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