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共建: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深圳市卫生健康能力建设和继续教育中心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清水河三路7号中海慧智大厦1A28-30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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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各医疗卫生机构:
为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18〕6号)文件精神,落实《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若干措施的通知》(深府办函〔2019〕186号)要求,推动深圳市家庭医生服务高水准的同质化,提高深圳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整体水平,市卫生健康能力建设和继续教育中心(以下简称“市卫健能教中心”)决定开展2020年深圳市高级家庭医生胜任力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评估者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学历或职称(具备其中一个条件即可)。
临床医学或中医临床专业,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具有全科医学中级以上职称。
(二)执业资格。
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执业注册范围应包括全科医学或中医全科。
(三)工作年限。
全科医学或中医全科领域连续独立执业2年以上(时间截至2020年10月23日)。
二、评估内容和形式
评估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临床决策能力考试,第二阶段为客观结构化临床考试,第三阶段为实际工作状况评估。考生必须按顺序参加各阶段考核,一阶段考核合格者方可进入下一阶段评估(详见附件1)。
三、评估安排
(一)第一阶段评估时间为2020年11月5日,19:00-21:00。评估地点、准考证号码等信息将以通知形式于2020年11月2-5日在微信公众号“深圳全科医学教育培训”公布,考生凭个人身份证进入相应考场。
(二)第二阶段评估时间为2020年11月12日,地点为深圳市卫健能教中心(田贝一路21号大院1号楼)。
(三)若第一、二阶段评估人数不足,第三阶段将延期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评估报名
(一)报名资料。
1.学历或职称证书;
2.执业医师资格证;
3.工作年限证明原件(单位盖章)。
(二)报名程序。
1.个人参加评估者,请微信扫描附件2中的“个人报名二维码”,填写报名信息,并缴纳第一阶段评估费用,视为报名成功。
2.单位统一组织参加评估的,不需要通过微信上报名。请各单位汇总报名人员信息,将《2020年深圳市高级家庭医生胜任力评估报名汇总表》(附件3)发至市卫健能教中心全科医学培训部邮箱:qkjy@wjw.sz.gov.cn。
(三)报名截止时间。
2020年10月30日17:00。
(四)资格审核。
单位统一组织报名的,由各单位进行资格初审。市卫健能教中心将在第一阶段评估后,对通过第一阶段评估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审核合格后方可进入第二阶段评估。
请报名参加第一阶段评估人员在第一阶段评估开始前(11月5日19:00),将学历或职称证书复印件、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复印件和符合报名条件的工作证明(单位盖章)原件交考点工作人员处。
五、评估费用
参加评估者需在报名时缴纳第一阶段评估费用,方可视为报名成功。后续每通过一个阶段的评估,再缴纳下一阶段的评估费用。第一阶段:550元/人;第二阶段:3,800元/人;第三阶段:1,000元/人。
由各区(新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各医疗卫生机构统一组织报名参加评估的,由单位与市卫健能教中心签订协议并统一支付评估费用。最终费用在评估结束后按每个阶段实际参加评估的人数进行结算。
六、评估发证
(一)三个阶段的评估全部合格者,由市卫健能教中心颁发深圳市高级家庭医生胜任力评估合格证书,自发证之日起8年内有效。
(二)凡未一次性通过三个阶段评估者,其已通过的阶段评估成绩自通过之日起2年内有效,可在有效期内直接报名参加下一阶段的评估。
(三)可直接报名参加2020年深圳市高级家庭医生胜任力第二、三阶段评估人员名单详见附件4。
七、结果运用
本评估借鉴国际上通用的全科医生认证和考核经验,可较为客观、全面的反映被评估者岗位胜任力水平,为个人职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各区各单位可对获得合格证书者,制订配套激励政策,起到树立标杆、鼓励先进的作用;还可根据评估整体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全科医生能力提升培训等,推动深圳市全科医生高水平、同质化发展。
深圳市卫生健康能力建设和继续教育中心
2020年10月23日
(联系人:许老师,联系方式:22969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