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我市游泳场所水质卫生,维护消费者健康与知情权益,按照我市2021年游泳场所卫生监督专项抽检计划,近期,我市组织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对全市持证人工游泳场所开展第三批游泳场所卫生监督检查专项工作。第三批主要检查两类单位,第一类是今年未抽检过的单位,另一类是在第一或第二批水质抽检结果不合格单位。现将第三批抽检结果通告如下:
第三批共抽检游泳场所88家,检验指标为游离性余氯、浑浊度、尿素、pH值、菌落总数、大肠菌群等六项。其中,在第一类的34家单位中,合格24家,合格率为70.59%;不合格10家,不合格率为29.41%;不合格指标主要为游离性余氯、浑浊度、pH值和菌落总数(见附件1、附件2)。另外,还对2021年第一批次和第二批次水质抽检结果不合格的54家单位进行复检,合格51家,不合格3家,不合格指标为游离性余氯、尿素和菌落总数(见附件3)。
已责令抽检结果不合格单位立即整改,并依法对其实施行政处罚。对复查抽检不合格单位除依法对其实施行政处罚外,还责令其自行停业整改,待检测合格后方可恢复对外营业。
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