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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_深圳市卫生监督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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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机构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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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 职能介绍
办公室 承担文电、会务、机要、财务、采购、印鉴、保密、督察督办、科室及区级绩效管理、政务公开和重要文稿起草等工作;负责卫生监督新闻宣传和信息发布、卫生监督舆情监测和处置工作,负责“深圳卫生监督”官方微信、官方微博和《卫监直击》栏目的运营管理工作。
人事科 负责人事管理、机构编制、调配、工资福利、干部任免、考核、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出国(境)管理、离退休人员服务等工作,承担党务、工青妇、纪检监察、行风建设、精神文明、文化建设等工作。
法制稽查科 组织拟订执法相关制度和稽查标准;研究解决执法相关法律适用疑难问题并提供法律服务;组织开展全市卫生监督稽查工作;分析评估全市卫生行政处罚相关数据;协调各有关单位处理相关群众举报投诉事项。
科教信息科 负责卫生监督业务信息系统、局官方网站、OA、政务数据共享接口等电子政务和信息化建设、运维和管理;负责全局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做好网络与电脑设备的日常维护和管理;负责执法文书、行政公文档案的收集、归档,做好档案室的日常管理和查询调阅登记;协助做好基本业务信息统计管理工作;负责组织举办全局性综合管理培训,牵头组织落实上级部门下达的综合管理培训任务;配合做好全局科研项目、论文登记等管理工作。
监督巡查与重大活动保障科 负责对被管理对象综合巡查、双随机抽查;依法综合协调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置,依法综合协调对本行政区域内违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行为进行查处;依法综合协调我市重大活动的卫生监督保障工作。
行政许可科

负责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管辖权限内行政许可事项和服务事项的咨询、受理、初审、现场审查、制证、发放、资料归档,公共场所及集中式供水单位新、改、扩建建设项目的预防性卫生审查和竣工验收,以及依法对违反《行政许可法》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等工作。

学校卫生与饮用水监督科 负责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管辖权限内市属学校的生活饮用水、教学环境、生活设施以及控烟工作的监督管理,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市属托幼机构的生活饮用水的监督管理,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违反学校卫生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进行查处;负责生活饮用水、涉水产品的监督管理,依法对涉水产品开展卫生审查 。
环境卫生科

负责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管辖权限内公共场所卫生的监督管理,统筹协调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管辖权限内的控烟执法工作,依法对违反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进行监督执法,对违反《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规定的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直管权限内的禁烟场所(学校、托幼机构和医疗机构除外)的行为进行监督执法。

职业健康监督科

主要承担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职业病诊断机构、职业病鉴定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对违反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进行查处等职责。

放射卫生监督科 统筹、落实、指导全市放射卫生监督、放射诊疗法律法规宣传、培训;负责市级监管放射诊疗机构放射诊疗建设项目卫生审查、放射诊疗许可;负责市级监管放射诊疗机构放射诊疗日常监督,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协助放射事件调查处理、放射污染事故和核事故的医学应急。
传染病监督科

依法组织实施我市行政区域内传染病防治和消毒产品卫生监督执法工作;依法实施本行政区域内消毒产品生产企业许可现场审核及卫生监督执法工作,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违反传染病防治和消毒产品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进行查处;负责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管辖权限内餐饮具集中消毒企业的卫生监督工作,依法查处相关违法行为。

医疗监督科一科

统筹协调罗湖区、盐田区、龙岗区、坪山区、大鹏新区医疗卫生监督工作,负责市直管单位的医疗卫生及控烟监督管理,依法对市直管单位违反医疗卫生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进行查处。依法监督管理市直管单位的医疗机构及卫生技术人员,统筹组织全市打击无证行医、违法医疗广告的指导督查和汇总上报工作;依法监督管理市直管单位的采供血机构、单采血浆站及临床用血工作等。

医疗监督科二科 统筹协调福田区、南山区、宝安区、龙华区、光明新区医疗卫生监督工作,负责市直管单位的医疗卫生及控烟监督管理,依法对市直管单位违反医疗卫生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进行查处。依法监督管理市直管单位的医疗机构及卫生技术人员,统筹组织全市打击无证行医、违法医疗广告的指导督查和汇总上报工作;依法监督管理市直管单位的采供血机构、单采血浆站及临床用血工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