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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卫健卫监〔2022〕1号
各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委属各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细化执法标准,优化营商环境,推进包容审慎监管,根据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我委制定了《深圳市卫生健康领域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第一版)》《深圳市卫生健康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加处罚款清单(第一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市卫生健康委
2022年1月17日
深圳市卫生健康领域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第一版).docx
深圳市卫生健康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加处罚款事项清单(第一版).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