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医疗、卫生、计生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起草医疗卫生、计生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拟订卫生、计划生育行业发展规划,健全、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和医疗服务体系,组织实施公共场所卫生、传染病防治等公共卫生监督管理;完善和推进中医事业健康发展;承担医疗服务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行业监督管理责任,建立医疗机构、计生服务机构的质量评价和监督体系;组织实施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考核;协同有关部门对流动人口进行综合治理等职责。
二、机构编制及交通工具情况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系统包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本级和市慢性病防治中心、市卫生监督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健康教育与促进中心、市血液中心、市急救中心、市医疗卫生专业服务中心、市医学信息中心、市职业病防治院、市新建市属医院筹备办公室、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研究所、市计划生育协会、市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市医学继续教育中心共等15家下属单位。系统总编制数1342人,实有人数1218人;离休9人,退休425人。具体如下:
1.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本级(行政)编制数114 人,实有人数109人;离休6人,退休56人。已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2辆,均为定编车辆。
2.市慢性病防治中心编制数130人,实有人数121人;离休2人,退休49人。未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12辆,包括定编车辆9辆和非定编车辆3辆。
3.市卫生监督局编制数112人,实有人数101人;退休36人。已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13辆,均为定编车辆。
4.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编制数270人,实有人数227人;离休1人,退休96人。未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32辆,包括定编车辆21辆和非定编车辆11辆。
5.市健康教育与促进中心编制数20人,实有人数19人;退休5人。未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5辆,包括定编车辆3辆和非定编车辆2辆。
6.市血液中心编制数95人,实有人数91人;退休20人。未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17辆,包括定编车辆10辆和非定编车辆7辆。
7.市急救中心编制数70人,实有人数61人;退休9 人。未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26辆,均为定编车辆。
8.市医疗卫生专业服务中心编制数47人,实有人数41人;退休16人。未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19辆,包括定编车辆3辆和非定编车辆16辆。
9.市医学信息中心编制数16人,实有人数16人;退休1人。未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2辆,均为定编车辆。
10.市职业病防治院编制数335人,实有人数304人;退休90人。未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21辆,包括定编车辆17辆和非定编车辆4辆。
11.市新建市属医院筹备办公室编制数23人,实有人数23人。未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2辆,均为定编车辆。
12.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研究所编制数15人,实有人数15人;退休7人。未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4辆,包括定编车辆2辆和非定编车辆2辆。
13.市计划生育协会编制数5人,实有人数5人;退休3人。未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2 辆,均为定编车辆。
14.市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编制数80人,实有人数75人;退休36 人。未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3辆,均为定编车辆。
15.市医学继续教育中心编制数10人,实有人数10人;退休1人。未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2辆,均为定编车辆。
三、2015年主要工作目标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5年主要工作目标包括:1.完善特区卫生计生法规体系与卫生计生规划和标准体系,推进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2.继续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基层医疗机构综合改革、分级医疗体系建设、行业配套综合改革等医改重点领域改革,大力推动社会力量办医;3.深入推进“医疗卫生三名工程”,进一步推进名院名校集聚,大力引进和培育名医,推动名医诊疗中心建设,提升医疗服务技术水平。4.提升公共卫生服务管理水平,提高疾病综合防治水平,促进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5.构建服务管理型的惠民计生体系,健全计生利益导向政策,改革生育服务证制度,完善计生管理机制;6.不断提高卫生事业发展能力,推进医疗卫生重大项目建设,推进卫生计生信息化建设。
第二部分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5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情况
2015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部门预算收入165,468.67万元,比2014年增加38,821.67万元,增长30.65%,其中:财政预算拨款124,032.33万元、事业收入41,287.58万元、其他收入100.00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48.76万元。收入增加主要原因说明:1.今年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4个单位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事业收入17,859.00万元置换为财政拨款;2.今年起市医学继续教育中心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规模增加6,544.43万元;3.推进“医疗卫生三名工程”建设,新增经费14,920.00万元;4.落实鼓励社会资本举办三级医院若干规定,安排社会办医院财政专项补助8,530.65万元;5.建立公共卫生事件经费保障机制,今年起部门预算预安排重大公共卫生防治专项经费2,000.00万元;6.新增市职业病防治院东湖新址搬迁开办费3,292.73万元。
二、支出情况
2015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部门预算支出165,468.67万元,比2014年增加38,821.67万元,增长30.65%,按预算单位划分,其中: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本级(行政)6,419.27万元、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本级(事业)53,536.75万元、市慢性病防治中心8,875.27万元、市卫生监督局3,786.26万元、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42,568.23万元、市健康教育与促进中心1,828.39万元、市血液中心10,072.89万元、市急救中心4,722.71万元、市医疗卫生专业服务中心6,513.24万元、市医学信息中心3,315.92万元、市职业病防治院11,046.32万元、市新建市属医院筹备办公室464.42万元、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研究所1,596.58万元、市计划生育协会364.59万元、市计划生育服务中心3,813.39万元、市医学继续教育中心6,544.44万元。按预算项目划分,其中:人员支出25,760.90万元、公用支出44,694.0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914.73万元、项目支出90,099.02万元。支出增加主要原因说明:1.基本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晋级晋升;2.项目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推进“三名工程”,增加专项支出14,920万元;落实鼓励社会资本举办三级医院若干规定,增加专项支出8,531万元;市职业病防治院东湖新址搬迁,增加搬迁开办支出3,292.73万元。
第三部分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5年部门预算收支具体情况
一、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本级(行政)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本级预算6,419.27万元,包括人员支出1,930.66万元、公用支出1,029.1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64.84万元、项目支出 2,894.62万元。
(一)人员支出1,930.66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二)公用支出1,029.15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综合定额经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车辆运行维护费和工会经费等公用经费。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64.84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经费及住房改革支出等。
(四)项目支出2,894.62万元,具体包括:
1.医疗卫生行业管理569.3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对全市医疗机构开展医疗质量、安全和服务监管与考核等。
2.计划生育行业管理158.24万元,主要用于计生服务机构的业务管理;计划生育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工作,对全市10个区、57个街道开展考核。为保证顺利完成省计生考核指标,需每年举办计生兼职单位直属单位综合治理业务培训班及开展年终考评工作等。履行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工作职责,做好本市流动人口计生管理及家庭发展工作等。
3.执业资格准入138.28万元,主要用于根据《执业医师法》第八条、《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第四条的规定,医师资格考试每年一次,由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实施。医师资格考试分为实践技能考试和医学综合笔试。
4.卫生计生信息与宣传796万元,主要用于在媒介、报刊、电视、电台、移动电视以及特殊节日等开展计划生育、医疗卫生、公共卫生监督、疾病预防控制风险等健康科学信息及相关法规等的宣传工作费。
5.医疗卫生综合管理1,132.95万元,主要用于人力资源、规划财务、党工委、文秘综合管理等业务工作。
6.信息化系统建设与运行14万元,主要用于购上网优化网关网络设备1套,内网综合认证管理服务器1套。
7.严控类项目3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国家、省部委、外宾、省内外医疗卫生计生同行来深调研、考察、指导工作来深人员食宿费;接待其他区域单位来深洽谈合作交流公务接待费。
8.其他项目50.8万元,主要用于购办公设备,如:台式电脑、手提电脑、打印机、扫描仪、碎纸机、多功能一体机、自动装订机等。
二、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本级(事业)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事业)本级预算53,536.75万元,包括公用支出50万元、项目支出53,486.75万元。
(一)公用支出50万元,为市职业病防治院、市慢性病防治中心2014年度基本医疗服务补助经费待考核结算部分。
(二)项目支出53,486.75万元,具体包括:
1.医疗卫生行业管理463万元,主要用于医疗事故鉴定、护士执业资格证核发、医师定期考试等。
2.计划生育行业管理976.60万元,主要用于居委会计划生育专干工资补助、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制考核奖励。
3. 公共卫生服务8,130万元,主要用于市属社区健康服务中心免费提供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院前急救、职业病鉴定、职业健康诊断等项目的补助。
4.医疗卫生综合管理19,785.15万元,主要用于全科医师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生活补贴、培训费、招考费与管理费,社会化办医专项补助等。
5.执业资格准入55万元,主要用于护士资格考试、卫生系列高级职称实践能力考试。
6.科研与学科建设7,690万元,主要用于医学重点学科建设、中医特色专科建设、卫生科研项目补助等。
7.其它项目15,887万元,主要用于落实“三名工程”专项支出、中山泌尿外科医院房屋租金返还等。
8. 预算准备金500万元,主要用于年中突发性临时性项目。
三、市慢性病防治中心
市慢性防治中心预算8,875.27万元,包括人员支出2,813.61万元、公用支出 2,390.1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635.90万元、项目支出 3,035.64万元。
(一)人员支出2,813.61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二)公用支出2,390.12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综合定额经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车辆运行维护费和工会经费等公用经费。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635.90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经费及住房改革支出等。
(四)项目支出3,035.64万元,主要用于结核病控制、性病综合防治、预防与控制梅毒母婴传播防治、慢性病防治与管理、麻风病防治、口腔疾病干预、小学生第一恒磨牙免费窝沟封闭、无烟环境促进等项目。
四、市卫生监督局
市卫生监督局预算3,786.26万元,包括人员支出1,638.86万元、公用支出619.2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38.41万元、项目支出1,189.77万元。
(一)人员支出1,638.86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二)公用支出619.22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综合定额经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工会经费和职工福利费等。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38.41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经费及住房改革支出等。
(四)项目支出1,189.77万元,为卫生监督业务,主要用于日常卫生监督及上级安排的重点工作。
五、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预算42,568.23万元,包括人员支出5,951万元、公用支出31,596.2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306.14万元、项目支出3,714.82万元。
(一)人员支出5,951.00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二)公用支出31,596.27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综合定额经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工会经费和职工福利费等。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306.14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经费及住房改革支出等。
(四)项目支出3,714.82万元,主要用于艾滋病、新发突发传染病、寄生虫、国家规划免疫、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公共卫生项目开支。
五、市健康与教育促进中心
市健康与教育促进中心预算1,828.39万元,包括人员支出 288.91万元、公用支出89.3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2.81万元、项目支出1,397.31万元。
(一)人员支出288.91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二)公用支出89.36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综合定额经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车辆运行维护费和工会经费等公用经费。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2.81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经费及住房改革支出等。
(四)项目支出 1,397.31万元,主要用于健康教育与促进、控烟宣传与监督等。
六、市血液中心
市血液中心预算10,072.89万元,包括人员支出 3,246.59万元、公用支出1,964.9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449.31万元、项目支出 4,412.06万元。
(一)人员支出3,246.59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二)公用支出1,964.93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综合定额经费、水电费1、物业管理费、车辆运行维护费和工会经费等公用经费。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449.31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经费及住房改革支出等。
(四)项目支出4,412.06万元,主要用于血液检测专用材料,无偿献血宣传、表彰与献血者的纪念品、饮品、交通费、用血报销等。
七、市急救中心
市急救中心部门预算4,722.71万元,包括人员支出981.85万元、公用支出430.1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53.47万元、项目支出3,157.23万元。
(一)人员支出981.85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二)公用支出430.16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综合定额经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和工会经费等公用经费。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53.47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经费及住房改革支出等。(四)项目支出3,157.23万元,主要用于急救指挥调度业务费及运行保障、急救网络建设与院前急救运行维护、12320卫生热线运行维护服务、急救知识培训与宣传等。
八、市医疗卫生专业服务中心
市医疗卫生专业服务中心预算6,513.24万元,包括人员支出1,025.80万元、公用支出3,901.5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17.63万元、项目支出1,468.31万元。
(一)人员支出1,025.80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二)公用支出3,901.50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综合定额经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车辆运行维护费和工会经费等公用经费。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17.63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经费及住房改革支出等。(四)项目支出1,468.31万元,主要用于医用专业洗涤污水处理、洗涤专用设备购置与维护等。
九、市医学信息中心
市医学信息中心预算3,315.92万元,包括人员支出421.24万元、公用支出339.9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62.70万元、项目支出2,491.99万元。
(一)人员支出421.24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二)公用支出339.99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综合定额经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车辆运行维护费和工会经费等公用经费。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62.70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经费及住房改革支出等。(四)项目支出2,491.99万元,主要用于信息化系统建设与运行、卫生计生信息与宣传、电子文献平台、卫生和计生科研项目评价、卫生科技项目评审及管理及其他科研管理。
十、市职业病防治院
市职业病防治院预算总额11,046.32万元,包括人员支出5,395.84万元、公用支出982.0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787.44万元、项目支出3,881.04万元。
(一)人员支出5,395.84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二)公用支出982.00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综合定额经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车辆运行维护费和工会经费等公用经费。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787.44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经费及住房改革支出等。(四)项目支出3,881.04万元,主要用于职业健康监护、职业危害控制、核与放射卫生监测、职业卫生宣传与培训、东湖新址搬迁开办等。
十一、市新建市属医院筹备办公室
市新建市属医院筹备办公室预算464.42万元,包括人员支出242.59万元、公用支出42.56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4.83万元、项目支出124.44万元。
(一)人员支出242.59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二)公用支出42.56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综合定额经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车辆运行维护费和工会经费等公用经费;信息网络费;临聘人员劳务费。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4.83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经费及住房改革支出等。(四)项目支出124.44万元,主要用于医院筹备要相关支出。
十二、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研究所
市人口和计生科研所预算1,596.58万元,包括人员支出 279.47万元、公用支出 81.2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0.64万元、项目支出1,195.26万元。
(一)人员支出279.47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社保支出。
(二)公用支出81.21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综合定额经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车辆运行维护费和工会经费等公用经费。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0.64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经费及住房改革支出等。(四)项目支出 1,195.26 万元,主要用于出生缺陷防治、开展优生遗传基因筛查和生殖健康领域的科学研究、科技创新,病残儿家庭社会调查、病残儿鉴定等。
十三、市计划生育协会
市计划生育协会预算364.59万元,包括人员支出80.14万元、公用支出16.2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14.22万元、项目支出253.96万元。
(一)人员支出80.14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二)公用支出16.27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综合定额经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车辆运行维护费和工会经费等公用经费。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4.22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经费及住房改革支出等。(四)项目支出 253.96万元,主要用于青春健康进校园进企业、失独和伤残计划生育家庭扶助、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健康教育家长培训等。
十四、市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市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预算3,813.39万元,包括人员支出1,205.36万元、公用支出283.8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08.61万元、项目支出2,015.56万元。
(一)人员支出1,205.36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二)公用支出283.86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综合定额经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车辆运行维护费和工会经费等公用经费。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08.61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经费及住房改革支出等。
(四)项目支出2,015.56万元,主要用于计划生育避孕药具、优生惠民工程、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计划生育免费技术服务等。
十五、市医学继续教育中心
市医学继续教育中心预算6,544.44万元,包括人员支出258.98万元、公用支出877.4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7.78万元、项目支出5,380.26万元。
(一)人员支出258.98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二)公用支出877.42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综合定额经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车辆运行维护费和工会经费等公用经费。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7.78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经费及住房改革支出等。
(四)项目支出5,380.26万元,主要用于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等。
第四部分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5年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按照政府采购管理方式改革有关要求,2015年当年政府采购项目按总投资预算作为虚拟指标下达单位,便于招标采购需要,跨年度项目编制分年度预算,实际预算编制及指标下达按当年实际可支付规模进行。据此,2015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政府采购预算总额(虚拟指标)部分共计9,789.56万元,按当年实际可支付部分下达实际指标共计5,119.60万元,指标剩余4,669.96 万元。剩余经费指标根据实际支付情况申请安排,切实解决政府采购预算执行进度偏慢问题。
同时,按照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为切实控制年度预算结余结转资金规模。2015年部门预算中新增安排了“待支付以前年度政府采购项目”,用于2014年及以前年度进入政府采购程序(已实施招标)待支付尾款的政府采购项目。
第五部分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委本级和14个下属事业单位。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40.00万元,比201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减少127.67 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5年预算数0万元。为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我市因公出国(境)经费完全按零基预算的原则根据市因公出国计划预审会议审定计划动态调配使用,因此各单位2015年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数为零,在实际执行中根据计划据实调配。
2.公务接待费。2015年预算数112.13万元,比2014年增加37.53 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血液中心、市医疗卫生专业服务中心、市医学信息中心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事业收入置换为财政拨款,原在事业收入支出的公务接待费转为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接待省内外医疗卫生同行来深就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方面的探讨交流,接待省内外计生同行来深的考察及流动人口计生的协作,接待对口帮扶新疆、西藏来深考察代表及援疆、援藏医疗队,接待省内外医疗卫生专家、学者来深指导与交流,接待上级相关部门在深工作调研检查等。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15年预算数327.87万元,均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5年预算数327.87万元,比2014年预算数减少165.2万元。我委及下辆单位共有车辆162辆,主要开支情况:公务用车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经费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委机关和市卫生监督局实行车改,公务车辆减少;二是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血液中心、市医疗卫生专业服务中心、市医学信息中心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事业收入置换为财政拨款,原在事业收入支出的公务接待费转为财政拨款支出;三是加强公务用车的管理,压缩公务用车运行费用。
第六部分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其他需要说明情况
1.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本级预算分行政与事业两个预算户,行政户为机关经费预算,事业户主要为履行行业管理职责安排的专项经费,经考核后下拨给全市各相关医疗卫生单位。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本级(事业)预算主要包括:落实 “医疗卫生三名工程”专项经费14,920万元、社会办医院专项补助8,531万元、住院医师与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10,729万元、医学重点学科与中医特色专科建设6,990万元、院前急救专项4,500万元、预安排重大公共卫生防治专项经费2,000万元、市本级社区健康服务中心补助1,500万元等。
2.今年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血液中心、市医疗卫生专业服务中心、市医学信息中心等4家单位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事业收入17,859.00万元置换为财政预算拨款,导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以及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同比有所增长。
附表:表1收支预算总表.xls
表2收入预算表.xls
表3支出预算表.xls
表4基本支出预算表.xls
表5项目支出预算表.xls
表6政府采购项目支出预算表.xls
表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表.xls